中新網太原8月25日電 (吳瓊)記者25日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獲悉,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前印發(fā)通知,要求全省開展河道堤防防洪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工作,摸清山西河道堤防現(xiàn)狀問題和隱患底數(shù)。
通知要求,全面排查河道及堤防管理范圍內圍堤套堤、灘地種植養(yǎng)殖設施、跨河阻水橋梁、礙洪建筑物、穿堤閘涵與管線、占用搶險救援通道,以及阻礙行洪的高稈植物、樹木等防洪風險隱患。
此次行動重點排查交通、油氣、電力、通信、供水、排水、排污等各類穿河、跨河、臨河建筑物和設施,以及山丘區(qū)臨溪靠河村居、各類市場和工廠、筑橋修路等,排查的隱患要分門別類、評估風險、建檔立卡,形成臺賬。
山西省防指要求,各市級防指和省防有關成員單位,要督促轄區(qū)內縣級防指和水利、住建、交通、電力、通信等相關部門,按工程設施管理權限分級、分部門落實主管責任,跨河臨河穿堤工程設施可能對河道行洪、堤防安全產生不利影響的,分堤段、逐工程明確排查整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。
對排查出的險點隱患根據(jù)輕重緩急分類施策,能立查立改的,限時整改到位;對短期不能整改到位或整改可能影響堤防度汛安全的,制定應急預案,落實度汛措施,加強超警高水位時巡堤查險;汛后按照一患一策、綜合整治的原則制定整治方案,加快實施河道行洪清障、堤防除險固堤、山洪風險隱患整改等措施,盡快恢復或提高河道行洪和堤防抗御洪水能力。
自然資源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、住建、交通、水利、農業(yè)農村等部門強化部門協(xié)同,加強對穿堤管線和工程設施的設計、建設和運行管理,在跨河、臨河、穿堤相關工程設施規(guī)劃建設的審查審批階段,對未經論證批準的,嚴禁在河道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、構筑物,傾倒垃圾、渣土,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稈植物,遏制河道新增風險隱患。(完)